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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岁时节俗》 | 此是人间祭灶时(祭灶、祭灶前后)(4)

发布日期:2020-07-22 14:12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三·祭灶前后

传统祭灶前后到除夕这期间,还有许多民俗活动,值得一谈。

1.“倒牙”

腊月十六日,名曰“倒牙”。何谓“倒牙”?中国自古以农立国,生活艰苦,民风纯朴,勤俭节约。平时饭食以菜蔬为主,难得吃一顿肉食。《孟子·梁惠王上》说,先秦时代的黎民要满七十岁,才能“衣帛食肉”,而统治者则天天吃肉,被称为“肉食者”,《左传》所谓“肉食者鄙”。以四川为例,直至近代,一般人家也只在每月初二、十六才各食肉一次,谓之“打牙祭”。牙祭的来历,据说是古代有这样一个制度:每月初二、十六,军营中必杀牲以祭牙旗,祭旗后牙沾其润,人得食肉,即谓之“打牙祭”。“打”者,即动词的“为”字。又据民国三十六年刊《新繁县志》云:“县俗,工商家于每月之初二、十六具肉食劳其佣作、学徒,谓之‘牙祭’。《拾慧录》引叶石林谓,节度使藏节之节堂,每于朔望之次日祭之,号牙祭日。按,‘衙’古作‘牙’,度必用祭余饷其衙役,后遂沿用于市肆。倒牙者,谓牙祭于是日终止也。人家皆匆匆备年事,街衢则各物罗列,市者往复阛阓(阛阓:音huán huì,指街市。)间,谓之‘办年货’,至‘除夕’乃已。”民国二十三年刊《华阳县志》:十二月“十六日,俗曰‘祷(倒)牙’,商工多于是日结束。”民国三十一年刊《西昌县志》说,新年正月初二日,则曰“起牙”。民国十六年刊四川《广安州新志》云:“十二月。十六日,商贾家牲醴祀神,畅饮,曰‘倒牙’,次年正月十六如之,曰‘起牙’。”正月初二,还在过年期间,天天吃肉,商工亦还在休息期间,不存在起不起牙的问题。而正月十五大年过完,十六起牙较为顺理成章。

2.打扬尘

打扬尘,北方叫“扫舍”,江南叫“打埃尘”,就是祭灶以后至腊月三十这段时间,家家户户,里里外外大扫除,做卫生,干干净净准备过新年。这个良好的风俗,宋代就有了。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六:“十二月尽,俗云‘月穷岁尽之日’,谓之‘除夜’。士庶家不论大小家,俱洒扫门闾,去尘秽,净庭户,换门神,挂锺馗,钉桃符,贴春牌,祭祀祖宗。”可见南宋临安是腊月三十扫舍去尘埃。清李光庭《乡言解颐》卷四《新年十事·扫舍》:“扫舍者,除旧更新之意也。然以日日扫地之法,将承尘四壁拂拭之,省却终年劳攘。未扫先祷告曰:‘土地奶奶躲躲儿,扫了房子供果儿。’或曰祀灶之后,不拘宜扫不宜扫。不知何义。”

清顾禄《清嘉录》卷十二《十二月·打埃尘》:“腊将残,择宪书宜扫舍宇日,去庭户尘秽,或有在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及二十七日者,俗呼打埃尘。蔡云《吴歈》云:‘茅舍春回事事欢,屋尘收拾号除残。太平甲子非容易,新历颁来仔细看。’”“宪书”,又叫“时宪书”,即历书,旧时历书上都标明了“宜”“忌”日。

四川最早从腊八日开始扫舍。如,民国十七年刊《雅安县志》:十二月,八日,“煮粥祀先,脍蔬杂投其中,曰‘腊八粥’。执竿竹连枝叶作帚,祓除屋舍,谓之‘打檐尘’。”一般是腊月廿三、廿四祭灶当天打扬尘,即白天打扬尘,晚上祭灶,或者在打扬尘次日祭灶。如腊月廿三打扬尘,廿四祭灶;腊月廿四打扬尘,廿五祭灶。也有地方先祭灶,后打扬尘。例如,民国二十三年刊《华阳县志》:十二月“二十三、二十四两日,人家‘祭灶’,曰送灶神上天。沿街卖灶疏、灶马、灶糖。二十四以后,人家皆扫清舍宇,谓之‘打扬尘’。”打扬尘的良俗,一直传承至今日。

3.吃年饭(团年)

四川从腊月十六“倒牙”开时,工商之家清结账项,开始团年,吃了团年饭就把伙计、徒弟放回家过年去了。民间一般称二十三、二十四两日祭灶为“小年”,祭灶之夜为“小除”,而腊月三十则为“过大年”“大年除夕”。从祭灶至除夕,各家根据情况选择日期,合家团聚饮食,谓之“吃年饭”。如,民国十七年刊《雅安县志》:十二月,“二十三日为‘小除’,曰‘过小年’。燃灶灯‘祀灶’,备饴糖诸品送神。此后,猪首、鸡鱼享祀祖宗,继诣城隍祠祀神,逐日有之。祀毕聚酺,曰‘吃年饭’。”

四川吃年饭最特异者为“分年饭”“灌年饭”的习俗。

明天一阁藏嘉靖本《洪雅县志》:“‘除日’,盛馔祀先毕,则家口无大小贵贱均给肉一器,饭一盂,谓之‘分年饭’。”

清嘉庆十八年刊《洪雅县志》:“‘除日’,蒸熏豚、鸡、鸭,祭家神祀先;分年饭,虽猫犬、花木亦及之。”

清同治三年刊《嘉定府志》:“十二月。‘除日’分年饭,祭而后分,虽猫犬不遗。”

民国二十三年刊《乐山县志》:“‘除日’,分年饭。祭而后分,丰俭称家,大约人各肉一盂,虽猫犬不遗。”

清嘉庆十八年刊《峨眉县志》:“‘除夕’分年饭,祭而后分,虽猫犬不遗。”

清光绪十八年刊《丹棱县志》:“‘除日’,用熏豚及鸡、鸭祭家神、祀先。分年饭,每人肉一盂,猫犬亦及之。”

清康熙五十六年刊《眉州属志》:“十二月,‘除日’,分年饭,丰俭随宜,大约每人肉一盂,即猫犬、果木亦不遗。”

清嘉庆二十一年刊《犍为县志》:“‘除日’,分年饭,祭而后分,虽猫犬不遗。”

清嘉庆十九年刊《彭山县志》:“十二月。‘除日’,烧年纸。分年饭,丰俭随宜,大约每人肉一盂,即猫犬、果木亦不遗。”

清嘉庆二十年刊《温江县志》:“(除夕)合家聚饮,惠及奴仆,以肉食分给猫犬暨果卉之属。”

清道光二十四年补刻本《金堂县志》:“‘除夕’,以牲醴祀先祖,分年饭,虽猫犬不遗。”

民国十六年刊《简阳县志》:“(十二月)三十日,陈馔祀祖先,家人聚食,谓‘食年饭’。卑幼拜尊长,谓之‘辞岁’。午后,用肉滓和饭,捶击成团,命童子持刀向果木干上斫一小口,纳饭其中,谓之‘嚾(灌)年饭’。嚾(灌)时祝之曰:‘斫一刀,结一挑;斫一口,结一斗。’”

民国二十八年刊《巴县志》:“今县俗,自(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三十日,阖家祀先,团聚饮食,或邀戚友,曰‘吃年饭’。乡农以刀刃果木中干,塞以年饭,曰‘易接’。”

民国二十一年刊《万源县志》:十二月八日,“至三十日之晨,将连日扫除渣滓燃烧,谓之‘烟堆’。是夜名‘除夕’,张灯结彩,千门万户焕然一新。午后,陈鸡、黍、肉、酒,焚香、爆竹,亦有放马蹄炮者(刻以世乱禁用),祀神送年。合家欢聚畅饮,名曰‘团年’;亲友备礼,交相馈送,名曰‘辞年’。又命童子持刀向果木干上斫一小口,以饭纳口中,为‘灌年饭’,灌时祝之曰:‘斫一刀,结一挑;斫一口,结一斗。’”

从上引各县志可见,除夕团年“分年饭”猫狗不遗,惠及果木,以及给果木“灌年饭”的巫术行为,是从明代至民国,遍及全川的风俗。这种风俗有古蜡祭之意,其源相当久远!

(作者:江玉祥 牛会娟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