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好书推荐 > 正文

《农村社会保障法律知识100问》 二 农村社会保险 67.享受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发布日期:2020-07-22 14:11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村民梁某在18岁就到沿海某服装制造厂打工。期间梁某结识了同厂的李某,三年后两人结婚,后梁某怀孕,在怀孕四个月时,梁某不幸流产。梁某想向该厂提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请求,但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

答:以上案例涉及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流产后如何获得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女职工需要进行孕期体检,应当向用人单位出示卫生部门的建议,按用人单位的规定请假;需要休产假,也应按单位的规定请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应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按月领取产假工资、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为其支付产假工资、报销全部生育医疗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梁某在流产后,可以由本人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婴儿流产的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就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作者:晏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