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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打官司法律知识100问》 二 怎样打刑事官司 68.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0-07-22 12:58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宋大妈有一个独生儿子郑某。郑某婚后不仅不善待老人,还经常以打骂、冻饿等方式对待宋大妈。宋大妈忍无可忍之下向法院递交了刑事自诉状,控告郑某的虐待行为。请问此刑事自诉案件中,宋大妈享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答: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享有如下权利:①自诉人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②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③有权委托代理人;④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回避;⑥经审判长准许,有权在法庭上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⑦有权参加法庭辩论;⑧在宣告判决前,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起诉;⑨有权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有权提起申诉。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有如下义务:①按时出庭;②如实提供案件真实情况;③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④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决、判决或裁定。

作者:郜峰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