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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法律知识100问》 二 农村社会保险 72.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劳动者可以享受哪些失业待遇?

发布日期:2020-07-24 14:39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李某在某工厂做工已三年。2002年该厂由于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倒闭的境地。于是该厂开始进行整顿清理,整合人力资源。2003年4月,李某下岗失业。那么李某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保险金的期限是多久?李某除了可以领取保险金外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待遇?

答: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在法定期限内领取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交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交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交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通常按照高于社会救济金标准,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水平确定。依国家有关规定,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耀150%,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经交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的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可见,李某在工厂做工三年,那么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失业劳动者可以享有的失业保险待遇,除上述失业救济金外,还有失业职工医疗费、失业职工专业训练费和生产自救费。失业职工医疗费的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失业职工丧葬费和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失业职工专业培训费和生产自救费,按照上年度筹集失业保险基金的一定比例提取,具体提取比例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作者: 晏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