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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法律知识100问》 二 农村社会保险 7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0-07-24 14:40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村民肖某在当地的乡镇企业做工多年。最近,由于该企业进行裁员整顿,肖某由此失业。那么肖某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能,此后肖某在另外一家乡镇企业重新就业,他还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答:以上案例是涉及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的问题。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在以上规定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的;(三)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即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以及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假如肖某在失业时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照现行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因肖某重新就业,属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之一,因此肖某重新就业后就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作者: 晏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