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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同法律知识100问》 | 五 合同的担保 73.合同只履行了一部分,定金罚则如何适用?

发布日期:2020-07-28 16:32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2005年12月,村民李某到一手机店欲购买两台单价1500元的手机,但商家说没有现货,可以代订,3天后到货。李某同意后,按照商家的要求交付给商家定金500元,商家出具了收到定金的收据。3天后,李某前去提货,商家只交付了一台手机给李某,称该手机缺货,要李某交付一台手机价格1500元,另取回一半定金250元。李某则认为,按照定金罚则,商家应双倍返还定金1000元。合同只履行了一部分,定金罚则如何适用?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本案中,商家违约,只履行了一半合同义务,那么商家应双倍返还定金,但定金罚则也只能按照未履行的部分所占合同的比例适用,即定金500元应由商家返还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