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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打官司法律知识100问》 三 怎样打行政官司 76.什么是行政诉讼?

发布日期:2020-07-30 14:14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某村委会主任林某组织村民分责任田时,将地势好的土地分给自己的亲戚,将涝洼地分给他人。村民陈某对此不满,向村主任林某提出抗议,林某不但不予理睬,反而认为陈某阻碍村委会工作。双方发生打斗,陈某用镰刀将林某的头部打破。该村派出所遂将陈某拘留。林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县公安局以陈某扰乱生产秩序为由,给予陈某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陈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的治安处罚决定。陈某仍然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

答:行政诉讼也叫行政官司,即通常说的民告官。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其基本特征主要有:

首先,行政诉讼的内容是因为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行政争议,而不是与行政机关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

其次,行政诉讼的被告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但不能认为只要被告是行政机关就是行政诉讼,有时行政机关也可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

再次,行政诉讼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具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有直接强制执行力的行为。

本案中,陈某要求法院依法撤销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的起诉就是典型的行政诉讼。

作者:郜峰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