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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卫生法律知识100问》 | 六 其他医疗纠纷及相关民事责任 79.因虚假医疗广告被骗钱,该谁负责?

发布日期:2020-08-02 17:04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鸡工村的徐某1993年开始患类风湿病,一直进行维持性治疗,年仅30岁的徐某非常渴望根治这个难缠的病痛。2005年夏天,他看到华夏医院的一则广告,其中宣称从香港引进的新技术治疗类风湿病,主刀医生是教授,享受国家津贴,该技术的治愈率达到98.6%。于是徐某到华夏医院做了广告中所宣传的特殊治疗。然而手术后徐某关节僵直,疼痛等类风湿症状没有好转,生活不能自理,身体还增加了新的不适。那么,因虚假医疗广告被骗钱,该谁负责?

答:《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1)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公众。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下列内容;(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在本案中,医院未经批准发布了医疗广告,广告中且含有“治愈率达到98%以上”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虚假广告。徐某本身是想通过这种特殊治疗解除疾病的缠绕,然而事与愿违,徐某不但不能解除病痛的折磨,相反还添了新的疾病,这样的结果完全是由于虚假广告造成的。所以,医院应对此承担虚假广告的责任。另外徐某还可以找到发布该广告的报纸或者电视台,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以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李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