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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法律知识100问》 四 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 92.农村社会优抚和安置的对象有哪些?有什么内容?

发布日期:2020-08-15 18:22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村民王某18岁时就自愿参加义务兵。三年的时间里,王某表现一直非常优秀。但在最后一次演习中,王某不幸受伤致残。王某退役后能得到社会抚恤和安置吗?

答:王某因军事演习而受伤致残,可以得到残疾抚恤。王某在退役后,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服务为其重新就业进行安置。根据有关规定,农村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农村中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农村抚恤对象包括农村中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农村优待对象包括农村中现役军人军属、和在乡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农村安置对象包括农村中退伍义务兵、退伍志愿兵、复员干部、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等。农村社会优抚和安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抚恤制度。这一制度是指国家对农村中因公伤残军人、因公牺牲以及病故军人家属所采取的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农村伤残抚恤指对农村中按规定确定为革命伤残人员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死亡抚恤指对农村中现役军人死亡后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烈士的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或定期抚恤金。第二,优待制度。这一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立法规定和社会习俗对优待对象提供资金和服务的优待性保障制度。第三,退役安置。这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农村中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资金和服务,以帮助其重新就业的一项优抚保障制度。

(作者:晏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