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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卫生法律知识100问》 | 八 工伤保险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93.上班时间违反规定睡觉导致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发布日期:2020-08-16 15:58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小伙子姚某高中毕业后到深圳一家公司打工,平素一贯认真敬业,并且一直坚持自学,希望明年可以考进大学。2005年4月15日,远成公司安排他到火车站西货场看守货车上的货物,看守时间为当日19点30分至次日8点。由于前晚看书看得太晚,16日凌晨4点20分左右,姚某因在货场第二道和第三道铁轨之间睡着了,殊不知被某次货车撞伤。姚遂诉至法院。那么,上班时间违反规定睡觉导致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本案中,货场虽不在本单位,也视作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安排姚某从事夜间货物看守工作,其间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在工作岗位上擅自睡觉,结果被货车撞伤。尽管该劳动者对自己的受伤有一定过错,但这种过错并不能改变其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这一基本事实,也不能对其所受工伤的性质构成根本影响。换言之,工伤认定采取“无过错原则”,即使单位对伤害的发生无过错,过错在劳动者,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仍认定为工伤。

(作者:李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