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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法律知识100问》 二 农村社会保险 38.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家庭账户可以同时建立吗?

发布日期:2020-06-22 15:55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村民李某家三代同堂,去年自李某参加了医疗保险以来有了自己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村里在坚持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下,鼓励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家庭账户。李某也琢磨着为整个家庭建立家庭账户,但个人账户和家庭账户可以同时存在吗?

答:回答是肯定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由农民个人交费、集体筹资及国家补助共同构成的。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门诊或小额医疗费用的支持,与统筹基金使用范围相对应。目前个人账户的资金不同地区有不同做法:一是支付小额医疗费用:二是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三是按病种确定。在具体标准上,个人账户用于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也要负担一定比例。另外,根据有关规定,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均归个人所有,可以转接使用和继承。因此,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死亡时,其个人医疗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以作为遗产,由其亲属按《继承法》规定实施继承。

另外,在合理设置统筹基金时应建立家庭账户。可用个人交费的一部分建立家庭账户,由个人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个人交费的其余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用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大额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个人交费划入家庭账户的比例,由各地区合理确定。

作者:晏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