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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岁时节俗》 | 清明时节雨纷纷(上巳、寒食、清明节)(2)

发布日期:2020-06-22 15:54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寒食节的来历及习俗

“上巳接寒食”,寒食节,又名禁烟节、熟食日、冷烟节等,也是古代三月间的一个重要节日。寒食节的时间在冬至后的第一百零五天,隋唐时多在清明节的前两天,宋代多在清明节的前三天。《荆楚岁时记》说,冬至后一百零五日,要刮大风,下暴雨,俗称寒食。因此,寒食又称百五日,三天之内,民间禁止生火,只吃冷食。

寒食禁火的习俗,古已有之。据《周礼·秋官·司烜氏》记载,仲春,掌管火的官员摇动着木铎(木铎:指以木为舌的大铜铃。)向国人发布禁火令。据郑玄的注释,禁火是因为三月的黄昏时分,火星将出现在南天,故用火之处须防风防燥。也就是说,寒食禁火最初与古人天象观测有关。还有一种说法是古人用火一年为期,就应该换新火了。汪宁生先生对改火之俗的人类学解释:“早在旧石器时代,人们即发明人工取火的方法,然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动辄就生新火,而是采取保存火种使其昼夜不灭方法,来保证人们取暖、炊爨(爨:音cuàn,灶、炊之意。)、照明等日常需要。至今我国西南很多少数民族仍是如此,需要时从火塘中取火种吹燃,即有火柴亦不轻易使用。”汪宁生先生说:“在远古人类心目中,万物有灵,火自不能例外。火焰的不断跳动,小火迅速变成大火,再加上火种的长年不灭,使火更像一种有生命之物。故世界上拜火的习俗普遍流行,凡是人类遭受与火有关的灾难,都认为是火的精灵作祟。而由于火种长年不灭,又使人们认为作祟者多是这些旧火。近代民间还有物件用久自能成精的迷信。人们为了免除旧火的危害,除了平常对火要小心地供奉献祭及恪守一系列禁忌外,还要举行禳解仪式,定期改火即其中一种。”古代改火为“以救时疾”“去兹毒”,即为了预防生病,也是一种“预防性巫术”(参见汪宁生:《改火的由来》,见汪宁生著《民族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论语·阳货》记载,宰予问孔子说,为父母守丧三年,也太久了。取新火用的燧木经过一个轮回,一年就可以了。孔子很生气,认为宰予不仁,三年守孝都觉得时间长。从这则记载的侧面可以看出古人有钻燧改火的习俗。古人用钻木取火的方法获取新火,被钻的木,四季不同,春天用榆柳之火,夏天用枣杏之火,秋天用柞楢之火,冬天用槐檀之火,一年一个轮回。每年冬天的火种用到寒食节,就被认为老了,便要禁火两到三天,尽熄天下之火,到清明节才钻榆柳取新火。正因为寒食要禁火,所以在冬至后一百零三天的时候,人们就要提前做好各种饭食,然后禁止一切用火事项,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提要录》所记,秦人因此称寒食节“熟食日”,齐人则称之为“冷烟节”。秦代以后,改火事并未绝迹。东汉时,改火定在冬至举行。迄于北朝,北方民族入主中原,改火之礼一度停止。唐宋时期,改火之礼却又恢复。当时清明节还保留有皇帝赐百官新火的仪式。唐韩翃《寒食》诗云:“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清烟散入五侯家。”诗的后两句讲的正是禁火之后,皇帝亲自钻木取新火,然后赐予百官的情形。宋代以后就几乎没有改火之俗的记载了,而寒食之俗则一直保留到近世,时间为清明节前二日。

寒食禁火与介子推联系起来,则是春秋战国以后的附会传说。介子推,也叫介之推,晋国贵族,晋文公重耳流亡国外前后十九年,介子推一直跟随左右。有一次,他们因粮食被偷而断顿,介子推便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给重耳吃。但是重耳回国掌权后,遍赏随从臣僚,不知何故,却漏赏了介子推。介子推秉性清高,不愿向晋文公邀功请赏,于是携母隐居在绵山上。《左传》就记载了这些内容。后世传说,晋文公后来得知介子推隐居之事,非常懊悔,再三请他出山,介子推总是不应。晋文公便放火烧山,原意是想逼使介子推出山,谁知介子推坚持己见,竟被烧死在了山上。晋文公为了悼念他,就下令全国,禁止在介子推被烧死的日子里生火做饭。后世传说的故事,显然是后起的民俗,是后起的民间附会传说,然而这个故事却很符合人们的社会心理需求,所以辗转流传,不断增益涂饰,以至于后人把寒食节与介子推直接联系在一起,相沿成俗。

寒食节,人们还有吃麦芽糖、杏仁粥、枣团等饮食习俗,染鸡蛋、画鸭蛋相互赠送的礼俗。北宋庄绰撰《鸡肋编》卷上:“寒食火禁,盛于河东,而陕右亦不举爨者三日。以冬至后一百四日谓之‘炊熟日’,饭面饼饵之类,皆为信宿之具(此处指准备两夜三天的干粮。)。又以糜粉蒸为甜团,切破暴干,尤可以留久。以柳枝插枣糕置门楣,呼为‘子推’,留之经岁(经岁:指一年。),云可治口疮。”

到了唐代,寒食已发展成为全国性的极为隆重的节日。王泠然《寒食篇》诗中就有“秋贵重阳冬贵腊,不如寒食在春前”的句子,可见唐人对这一节日的重视程度。从王泠然《寒食篇》里,还可见唐代寒食节的习俗有:禁火、荡秋千、簸琼(簸琼:指掷骰子。)、抛球、打马毬、斗鸡、春游。此外,其他唐诗中还反映出的寒食习俗有:斗鸡子、放纸鸢、踏青、吃枣团、墓祭等。

墓祭的风俗起源很早,《孟子·离娄下》记载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已有墓祭习俗。故事讲述,这个拥有一妻一妾的齐国人,每次外出都是酒足饭饱地回家。妻子问他和什么人一起吃喝,他就说全是有钱有势的大人物。可是因为从来没有什么显赫的人物到他们家去过,所以妻子心生疑惑暗地跟踪,发现丈夫并不是出入富贵之家,而是去东郊外的墓地乞讨别人祭扫之后的残菜剩汤,妻子自然失望至极。由此可见,当时已经有了用酒食去墓祭的习俗,只是这种习俗似乎还只局限于一定的阶层,且没有固定的时日。随着儒家学说的流行,宗族生活的扩大,人们慎终追远的观念也日益增长,于是对于寄托祖先魂灵的坟墓也越来越重视,上坟祭扫的风俗也逐渐转盛。到了唐代,墓祭已成为寒食节一个重要的民俗事象,并被官方定为礼制。据《唐会要》卷二十三“寒食祭扫”条记载,唐玄宗开元二十年四月二十四日敕令,寒食上墓,《礼经》并无明文规定,近代相传,已成风俗。士庶之家既然没有供奉祖先的宗庙,因此准许他们上墓拜扫,追思先人。但是在墓地只能祭拜,祭扫之后的饭食要去其他地方食用,更不能在墓地作乐。诏令以此编入五礼,永为恒式。这说明在隋唐时期,寒食节民间墓祭之风已经盛行,唐玄宗时顺应民意,将此风俗定为礼制。于是唐代就出现了很多描写寒食墓祭的诗歌,如王建的《寒食行》:“寒食家家出古城,老人看屋少年行。丘垄年年无旧道,车徒散行入衰草。牧儿驱牛下冢头,畏有家人来洒扫。远人无坟水头祭,还引妇姑望乡拜。三日无火烧纸钱,纸钱那得到黄泉。但看垄上无新土,此中白骨应无主。”这首诗就谈到了当时寒食墓祭的主要内容,普通人家在寒食节要去扫墓拜祭,主要进行两项活动,即给先人送纸钱和培修坟墓。唐以前就有了烧纸钱祭亡灵的习俗,但是因为寒食禁火,墓祭也不能焚化纸钱,所以人们就把纸钱插挂在墓地或墓树上,或者压在坟头上,表示给先人送来了费用。另一项活动就是培修坟墓,如果是无人培土的坟墓,就会被认作无主之坟。在当时还有望乡遥祭的习俗,如果是远在他乡的游子,寒食不能归家,只好在水边向着家乡的方向祭奠表达自己的哀思。据北宋王溥《五代会要》记载,寒食野祭之礼并不符合传

统,因后唐庄宗李存勖每年寒食西郊野祭,后人因袭也有了野祭的习俗。宋庄绰《鸡肋编》卷上云:“寒食日上冢,亦不设香火,纸钱挂于茔树(墓地的树)。其去乡里者,皆登山望祭,裂冥帛于空中,谓之‘擘钱’。而京师四方因缘拜扫,遂设酒馔,携家春游。或寒食日阴雨,及有坟墓异地者,必择良辰,相继而出。以太原本寒食一月,遂谓寒食为一月节。浙西人家就坟多作庵舍,种种备具,至有箫鼓乐器,亦储以待用者。”

寒食节的娱乐活动也是丰富多彩的,有荡秋千、蹴鞠、斗鸡、放风筝等。据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所引,春天的节日里,人们在高木上悬挂长绳,仕女或坐或立于绳上,同伴推引,就叫秋千,楚地的风俗又称之为拖钩,《涅槃经》称之为罥(juàn)索。寒食节荡秋千,最初本来是北方少数民族的游戏,用来锻炼使身体轻盈矫健的,后人沿袭下来,成为寒食节的习俗。后来被中原地区的女子学到了,则以树为架,用彩绳悬绑其上,称为秋千。也有人说,是齐桓公伐山戎以后,这个游戏才传入中原大地的。到唐代,这种游戏已经比较普遍,天宝年间,皇宫里每至寒食节,就竖起秋千,供嫔妃宫女们玩乐,玄宗称之为“半仙戏”。到了宋代,民间还出现了供儿童娱乐的小秋千玩具,寒食节则有叫卖者。这种小秋千上有用泥土或木头雕塑成小女孩形象,可以举之往来上下,精致的还加以彩绘。

寒食蹴鞠,也是一项很流行的娱乐活动。据刘向《别录》记载,蹴鞠一说是黄帝所造,一说是起源于战国时期,当时是为了战争演练,讲习兵法,后来就以之为游戏了。从唐代起,除了蹴鞠之外,京城少年还用花球棒玩击球的游戏,类似于今天的打马球。到了宋代,马球也有木刻或泥塑的儿童玩具,都以华丽为贵。

据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所引,宋代的寒食节家家折柳插在门上,江淮一带更是盛行此风,无一家不插者。

清明节的来历及习俗

“上巳接寒食”,“改火清明后”,上巳和寒食这两个节日的时间往往重叠,寒食和清明紧紧相连,寒食禁火三日,至清明才换新火。因此,上巳、寒食、清明三个节日的习俗,在唐代已是纠缠不清了,到了宋代以后,便自然而然地合而为一了。白居易《寒食野望吟》曰“乌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已经将寒食与清明并称在一起了。唐代人非常重视清明节,孟浩然《清明即事》诗便说“帝里重清明”。

唐诗中题为“清明”的诗歌很多,其民俗内容实际上已经和上巳、寒食纠缠不清了,可以说兼而有之。比如杜甫有三首题为“清明”的诗,其中一首诗说道,“朝来新火起新烟”,说的正是清明改火之事;可另外一首却说,“逢迎少壮非吾道,况乃今朝更祓除”,说的却是上巳日“水边袚除”之事;还有一首“十年蹴踘将雏远,万里秋千习俗同”,说的却是寒食节的蹴鞠、荡秋千的习俗。

白居易也有两首“清明”的诗,与杜诗类似,描写的是墓祭习俗,一首诗描写的是寒食禁火之事。而韦庄的《长安清明》一诗则描述了当时清明日皇宫中赏赐大臣新火、宫里盛行白打戏(白打戏:指蹴鞠。)及白打赐彩钱、打马球、荡秋千、踏青等风俗,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知道这几种活动恰恰是寒食节重要的民俗事象。

从这些唐诗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唐代的清明节已经与上巳节和寒食节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清明的民俗事象已经基本包括了上述两个节日的民俗事象,清明节逐渐包容了前两个节日的文化内涵。宋代以后,随着上巳节的消歇和寒食“改火”习俗的消失,清明便完全代替了上巳节和寒食节,上巳节和寒食节的若干民俗事象也就构成了清明节的民俗内容。因此,可以说清明节是中国的“复活节”,清明节是中国的“感恩节”。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文化群体性的文化符号,它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对家庭和民族具有强大的凝聚作用。南宋吴自牧《梦粱录》记载,北宋时,每逢清明,汴京城的官员士庶都要到郊外上坟祭扫,还要烧挂纸钱,以致出现“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此为南宋高翥《清明》中的诗句。)的景象。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清明时节,都市人出游郊外,四野如城市般热闹,人们在花树园囿之间,野餐宴饮,日暮而归。这种郊游活动,古人称之为“踏青”。因此,唐宋以后清明节就真正变成了一个民俗节日,而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时令节气。与其他的传统节日形成方式不同,清明不是脱离节气时间迁就民俗活动的方便而另外生成民俗节日,而是把上巳和寒食两个节日收归在自己的名下,扩大节日文化内涵形成一个旧瓶装新酒的民俗节日。唐宋以后的清明节日就具有了农事节气和民俗节日的双重意义,并且节俗意义在不断地加强。

作者:江玉祥 牛会娟 张茜